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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7n1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封侯 > 第六十七章 遂安
    徐蕴和王涣虽然是一起来睦州,但两人的任务完全不同,也互不关联,也各有各的手下,他们住在不同的院子里,见了知州贺建后,他们便各自行动了。

    王涣这次来睦州是要抓陈庆的把柄,不光是从弟王薄的请求,同时也是秦相公的暗示。

    一早,王涣把七八名手下都派出去,让他们分成几组从各个方面搜集陈庆的情报。

    中午时分,手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,带回的消息却让王涣大失所望。

    “没有士兵抢掠民财?不会一个都没有吧!”

    “回禀御史,确实没有,陈庆治军很严,抢掠民财、奸**女都是死罪,士兵们都很畏惧,没有人敢乱来,而且我听说士兵们每天都累得筋疲力尽,估计也没有精力出去抢钱了。”

    王涣又问另一名手下,“那贪污军俸呢?陈庆有没有把军队物资拿出去转卖?”

    “回禀御史,卑职询问县衙的两名文吏,他们被借调去掌管军队的俸禄和物资,他们记录的账本都清清楚楚,陈庆确实没有贪污一文军俸,也没有拿任何物资出去转卖,卑职还听说陈庆连伙食都和士兵一样,所以士兵们对他都心服口服,这是两个文吏的原话。”

    “真是一群废物!”

    王涣恼火地骂了一句,这时,两名负责调查杀俘事件的手下飞奔而来,“启禀御史,卑职有收获了。”

    王涣大喜,连忙让两人坐下细说。

    “我们询问了一些乡兵,虽然陈庆没有杀俘,但他把中箭未死的伤兵都杀了,那些伤兵是想投降的,但他不接受投降,几百人都宰了。”

    王涣精神一振,这确实是一个收获,说明陈庆的残暴嗜杀,虽然京观没有,但杀降卒这一条坐实了。

    “还有呢?”

    另一名手下道:“他收集了战死乱匪的战利品,至少有几千贯钱和几百两银子,卑职听说他把战利品都分给了手下,他自己分了多少,卑职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王涣眯起了眼睛,这也是一条罪状,按规定,战利品是要上缴的,然后朝廷会拿出一部分来犒赏士兵,陈庆作为一个小小的指挥使,居然擅自瓜分了战利品。

    “再去调查,看看还没有别的,比如拿普通百姓的人头来冒充乱匪。”

    “遵令!”

    两名手下飞奔而去,王涣心中冷笑不已,怎么可能没有问题呢?他们可是监察御史,只要他们想查,哪怕是蚊子腿也能刮下几斤肉来。

    哼!几千贯钱,陈庆和他手下将领至少要拿走一半吧!

    ...........

    遂安县是一座小县,位于山区,地处偏僻,城池破旧狭小,人口只有几千人,几百户人家,普遍比较贫瘠。

    张逵之所以之前没有抢掠遂安县,也是因为这里太穷,没有什么油水,而且他也想把遂安县当做自己的老巢。

    现在不一样了,张逵已经决定转移去衢州,遂安县虽然没有什么油水,但破船还有三斤钉,多少能抢到一些粮食,还有女人。

    更重要是,只有抢掠了遂安县,手下众匪才愿意跟随他走。

    张逵的山寨距离遂安县约八十里,走官道还得先去淳安县,再从淳安县沿官道向西南走,要多走六十里的路程。

    张逵便率三千手下沿一条小路向遂安县进发,队伍走走停停,第二天黄昏时分,军队抵达了距离遂安县约十里外的一片树林内。

    张逵下令手下在树林内休息,又派人前去遂安县调查县城情况。

    遂安县的情况其实张逵很清楚,城墙破旧矮小,最多只能防一防野兽,好几个地方只有两人高,搭人梯就上去了。

    也没有乡兵,只有十几个老差役负责开关城门。

    对他们来说,就是没有任何防御的县城,任他们蹂躏。

    夜幕降临,他派出去的手下回来了,对张裘禀报道:“启禀将军,县城内没有任何军队,上个月这一带下暴雨,城墙东南角坍塌了,目前只是用破席子围起来,还没有修葺。”

    张裘大喜,立刻传令下去,全军收拾出发,去县城过夜!

    三千匪众精神抖擞,胡乱收拾了东西,便跟随主将向县城奔去,要酒要肉要女人,所有人都急不可耐了。

    队伍浩浩荡荡奔出约三里,进入一片宽阔地带,左面是遂安河,右面是茂密的树林,前方县城的轮廓依稀可见。

    士兵们完全忘记了周围的危险,每个人对县城引颈渴盼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树林内忽然传来一阵梆子声响,‘梆!梆!梆!梆!'

    树林顿时乱箭齐发,箭矢如暴风骤雨般射向匪众,数千匪众措不及防,纷纷被乱箭射倒,惨叫声响成一片。

    “杀——”

    主将陈庆一马当先杀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杀啊——”

    两千将士大吼着跟着杀出来,一个月的夜战训练,他们终于发挥了作用。

    陈庆冲进人群,长戟横扫,血光迸射,三名匪众被戟刃斩掉了人头。

    陈庆更加兴奋,挥舞长戟向更密集的人群中杀去,他战马所过之处人仰马翻,周围的悍匪就仿佛野草一般,遇到则死,挨着则亡,被陈庆刺杀劈死者不计其数。

    主将俨如杀神,所向披靡,使两千士兵更加士气高昂,奋不顾身杀敌。

    三千悍匪被一阵乱箭射杀了几百人,尤其是晚上,不知道敌人有多少,尤其敌军主将强悍无比,让匪众们恐慌万分,队伍一片大乱。

    两个暗中投降陈庆的匪将,一个叫杨柯,一个叫王云,他们知道立功赎罪的时候到了,命令手下大喊大叫,“官兵杀来了,快丢掉兵甲逃命啊!”

    内部出现了反水,匪众更加惊惶,纷纷丢盔弃甲,扔掉兵器,争先恐后逃命,互相推攘,互相践踏,不少匪众在慌乱中甚至跳河逃命。

    张逵大怒,他挥刀斩杀了正在煽动士兵逃命的杨柯,却怎么也喊不住混乱逃命的士兵。

    张逵见大势已去,他也无心和敌军拼命了,这个时候走为上策。

    他随即对数百心腹士兵大喊道:“向西突围,我们去衢州!”

    张逵手下的三百名心腹都是他从临安带出来的禁军,战斗力极强,他们迅速组织起来,开始向西面突围。

    这三百名心腹也是陈庆关注的重点,他一眼便看见了混乱的匪众中,有数百人队列整齐,装备精良,向西突围,显然是想逃了,西面是刘琼统领的第三营,恐怕挡不住他们。

    陈庆大喊道:“第一营跟我上!”

    他亲自率领五百士兵杀了上去,和刘琼的军队前后夹击对方,三支军队激战在一起。

    陈庆见这三百人个个悍勇无比,都已把生死丢掉,就算战死也要和对方同归于尽,自己的一千士兵伤亡惨重,似乎还敌不过对方。

    陈庆回头,见其他乱匪已完全溃败,交给郑平收拾便可。

    他大喊道:“呼延通,速率第二营过来应战!”

    一名士兵忽然大喊:“指挥使当心!”

    陈庆也听到了破空之色,他头一偏,一支强劲的狼牙箭从后面擦着他的头盔掠过。

    陈庆大怒,一回头,看见了射冷箭的敌将,也看见了他脸上长长的伤疤,面目狰狞,除了张逵,不会是别人。

    陈庆一纵马,便向张逵杀去。

    这时,呼延通也率第二营五百人杀来了,从北面包围了三百悍兵,局势变成了五战一,三百士兵再也支撑不住,开始出现了败相。

    张逵心急如焚,唯一的出路就是杀了对方主将,趁敌军混乱时突围。

    张逵大喝一声,挥舞长枪向陈庆刺来,他武艺高强,枪法出众,可惜他遇到的是陈庆,陈庆根本不理睬对方繁杂的枪招,他长戟一压,平直地刺向对方前胸,这一招是花千万招为一招,大道化简,以无以伦比的速度和强大的力量把对方的招式都压制住了。

    张逵大吃一惊,急举枪向外架去,不料对方长戟异常沉重,他竟然没有被架开,只略略抬高一点,戟尖指向他的脖子,已经到了眼前,张逵再想躲却来不及了。

    ‘噗!’长戟刺穿了张逵的脖子,张逵双眼暴凸,当即毙命。

    陈庆挥戟斩下张逵人头,用戟尖挑起,大喊道:“张逵已死!”

    “张逵已死!”

    士兵们纷纷大喊,张逵的心腹士兵没有人投降,但陈庆的手下却士气高涨,越战越勇,渐渐将剩下的百余士兵吞没了。

    张逵的副将李师宗落荒而逃,他曾是温州兵马副使,投降了张逵,成为张逵副将,若被此人逃掉,温州一带就别想有宁日了。

    陈庆带着十几名士兵纵马追了上去,奔出不到两里,前面是官道岔口,眼看李师宗要冲上官道,忽然从官道上奔下来一人。

    只见此人年约二十余岁,身材十分雄壮,骑一匹雄骏的白马,身穿银甲银盔,手执一支亮银枪,相貌十分英武。

    这不是宋军的制式盔甲,属于民间盔甲,此人大喝一声,迎面一枪刺向李师宗,李师宗吓得挥刀格挡,却被此人用银枪挑开,伸出单手一把抓住李师宗腰间丝绦,将他拖下了战马。

    男子将李师宗扔到陈庆面前,抱拳笑道:“某家北上夜宿遂安县,听说官兵剿匪,特赶来助战!”

    陈庆喝令左右将李师宗绑了,却见男子骑马离去。

    陈庆连忙追上问道:“请问阁下尊姓大名?”

    年轻男子呵呵一笑,“在下太原杨再兴,他日有缘,我们必会再见!”

    说完,他催马上了官道,打马疾奔而去。

    啊!原来是猛将杨再兴,陈庆连忙追上官道,只见杨再兴带着两名手下向北方远去了。

    杨再兴此时还是南方乱贼曹成的部将,他不愿为匪,脱离了曹成,只是他的身份还没有洗白,虽然助了陈庆一臂之力,却不愿和官兵相见。

    陈庆没有能追上杨再兴,心中颇为遗憾,只得又返回了战场。

    这一战只打了一个时辰便结束了,三千匪众被杀者超过千人,投降者一千七百余人,但还是有两三百人逃走了。

    而剿匪官兵也阵亡了近三百人,主要是和张逵三百心腹军激战时阵亡。

    陈庆随即下令,命令郑平率领一千士兵,以各部为队,向四面八方搜索乱匪逃兵。

    呼延通不解道:“指挥使,他们应该是各自逃回家了吧!”

    陈庆摇摇头,“如果是逃回家倒也罢了,我担心有些小头目带人逃跑,他们会重新集结,形成新的山匪势力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......有些可能已经逃远了。”

    陈庆看了一眼四周的尸体,淡淡道:“我们尽力而为!”

    ..........